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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日起允许进口美国牛肉
2017-06-21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6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从昨天开始,允许美国牛肉进口中国。同时,公告明确了对美国进口牛肉的检验检疫、以及追溯体系的要求。所有从美国进口的牛肉,必须是出生、饲养并屠宰于美国,或者出生于墨西哥或加拿大,并屠宰于美国。牛肉来源不得是疑似或确诊疯牛病病牛的后代。
从美国进口牛肉是今年5月 “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取得的十项早期成果之一。当时中方承诺,要尽快允许进口美国牛肉,最迟不晚于今年的7月16日。
事实上,早在去年的9月22号,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已经发布公告,解禁了从美国进口牛肉。当时公告表示,从9月22号开始,有条件解除此前对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带骨牛肉的禁令,允许符合中国追溯体系和检验检疫要求的美国牛肉对华出口。
公告中同时明确了对美国进口牛肉的检验检疫,以及追溯体系的要求。
公告还要求,对用于生产输华牛肉的牛,要实施宰前宰后检查,结果合格;证明所有屠宰牛是健康的,没有任何全身性系统症状或者传染病、寄生虫病,且胴体和脏器无病理变化。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表示,中国是一个牛肉消费大国,而美国是牛肉生产大国,恢复进口美国牛肉,将让中国消费者购买牛肉时有更多的选择,对于美国肉牛养殖业也是一个巨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