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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11月2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国务院批复指出,《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贸易创新发展为动力,统筹贸易发展和安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批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照《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履行主体责任,把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作为推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批复强调,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积极服务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做好相关规划、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商务部要切实承担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统筹协调,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同日,商务部网站发布
《关于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枢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对外贸易发展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积极扩大进口、优化出口,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编制本《规划》。
《规划》明确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坚持绿色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坚持互利共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坚持安全发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贸易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协调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畅通循环能力进一步提升,贸易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贸易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同时,《规划》展望了2035年的远景目标。
《规划》从优化货物贸易结构、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构建绿色贸易体系、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深化“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强化风险防控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十个方面,明确45项重点任务,提出具体举措。
此外,《规划》提出六项保障措施: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深化外贸“放管服”改革。三是优化财税政策工具。四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五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六是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国际商报)